本报讯 为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升高新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8月23日,高新区组织辖区正常生产非煤矿山班组长以上人员在红桥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集中《硬措施》宣贯暨8月份“双全日”活动。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高艺珈同志围绕《硬措施》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逐条讲解和系统阐述,对《硬措施》主体责任清单任务逐项解读,细化明确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履行矿山安全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要开展好《硬措施》全员学习,逐字逐句反复看、条条措施反复斟酌,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人知责、明责、履职;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省能源局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矿山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措施,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学习,杜绝侥幸心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要求,做到知敬畏、守底线、严纪律。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国家、省、市、高新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人人知义务、懂操作、会应急、能自救。
会议要求,要将“双全日”工作作为强基固本的基础性工作抓好,切实开展好全员查“三违”反“三违”工作,落实奖励举报工作机制。开展好全系统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对标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将安全隐患问题当做事故处理,推动问题隐患治理动态“清零”,全面消除不安全因素,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行管部门、监管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回头看等多种方式,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同时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要立足防汛期非煤矿山安全形势,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紧盯问题隐患及主要风险,动态跟踪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采取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区域治理、超前治理等措施,严格落实好极端天气撤人相关要求,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陆高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