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鲁 媛 记者 张 兰)4月1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该局按照“查、测、溯、治”4个工作步骤,梳理排查全市入河排污口,全力推进各类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制定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对排查范围、排查对象、责任分工等进行明确,强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责任,细化监测、溯源等工作任务,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采取措施整治到位及时销号,对污染排放量较大、水质较差、环境影响较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足实际系统整治、标本兼治,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截至目前,共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开展培训、现场指导帮扶10次。
采取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等方式对入河排污口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排污口性质、污水排放去向及特征,把入河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对所有排污口进行统一命名和编码,并在贵州省入河排污口环境监管系统移动端App上传排查照片、排污口信息等“身份信息”,为每个排放口登记一张电子“身份证”,实行入河排污口“户籍管理”。截至目前,共排查河湖岸线487.98公里,查出236个入河排污口。
实施分类整治,坚持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三个一批”原则,建立入河排污口治理台账,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整治时限,整治完成一个、台账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确保排污口整治到位。截至目前,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中纳入工业企业排污口治理3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治理20个、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治理38个,不纳入排污口治理14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