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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8日

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地质灾害?主要有哪些种类?

自然的变异和人为的作用都可能导致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其产生的后果便给人类和社会造成危害,称为地质灾害。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震、火山、地热等。

崩塌:是指陡峭斜坡上的岩体或者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发生崩落、滚动的现象或者过程。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泥石流:是指山区沟谷或者山地坡面上,由于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泥沙石块的介于夹沙水流和滑坡之间的土、水、气混合流。

二、为什么会发生地质灾害?哪些人类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的发生源于两方面因素:第一方面是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如汛期强降雨引起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第二方面是人为建设活动引发的,如采矿、兴建水利工程、架桥、修路引发的地质灾害(滑坡、塌陷等)。

违反自然规律、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往往会诱发地质灾害。这些人类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开挖坡脚:修建公路、铁路、依山建房等。

蓄水排水:水渠和水池的漫溢和漏水,工业生产用水和废水的排放,农业灌溉等。

堆填加载:在斜坡上大量兴建楼房,大量堆填土石、矿渣等。

此外,劈山开矿的爆破、山坡上乱砍乱伐等,也容易诱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发生前有哪些前兆?

凡较大型山体崩塌、滑坡等要完成自身的变形破坏,都有其发生发展的必然过程,在强烈破坏之前,都显示出一定的前兆特征。

(一)崩塌发生的前兆特征

(1)崩塌的前缘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

(2)崩塌的脚部出现新的破裂形迹,嗅到异常气味。

(3)不时偶闻岩石的撕裂摩擦错碎声。

(4)出现热、氡、气、地下水质、水量等异常。

(二)滑坡发生的前兆特征

(1)滑坡前缘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前缘土体出现隆起现象。

(2)滑坡体后缘裂缝急剧加长加宽,新裂缝不断产生,滑体后部快速下座,四周岩土体出现松弛,小型坍塌现象。

(3)滑带岩土体因摩擦错动发出响声,并从裂缝中冒出热气或冷气。

(4)在滑坡前缘坡脚处,有堵塞多年的泉水复活现象,或出现水(水井)突然干枯、井(钻孔)水位突变等异常现象。

(5)滑坡体上有裂缝、房屋倾斜,出现醉汉林、马刀树等现象。

(未完待续)